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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替代SB/T 10691-2012,本標準與SB/T 10691-2012相比較修改內容主要如下: 原標準4拍賣委托,增加補充委托人應當提供的材料權屬的證明材料
該標準的修訂發(fā)布,可使開展不動產拍賣常規(guī)化業(yè)務的企業(yè)做到有章可循,有據可依,為拍賣活動各相關方提供高質量的拍賣服務,促進不動產拍賣市場規(guī)范發(fā)展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委托評估、拍賣工作的若干規(guī)定》已于2010年8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92次會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。 二○一一年九月七日 法釋〔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(zhí)行中拍賣、變賣財產的規(guī)定》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0次會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國務院國有資產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 令 財 政 部 第32號 《企業(yè)國有資產交易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,并報經國務院同意,現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
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(1996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
商務部令2004年第24號 《拍賣管理辦法》已經2004年11月15日商務部第14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。 部長 薄熙來 二OO四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(guī)范拍賣
文物博發(fā)〔 2016 〕 4 號 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文物局(文化廳): 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》有關精神,規(guī)范文物拍賣標的審核工作,推動文物經營活動健康有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(zhí)行中拍賣、變賣財產的規(guī)定》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0次會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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